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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5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5/6/25 12:45:00][阅读1776次]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教学体制改革,推进教学方法创新,培养具有竞争力的适应地方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提升我校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地方产业发展作出贡献。我校将开展2015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工作。为保证课题立项的质量和水平,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了《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下面就课题立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7月13日之前为申报2015年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时间,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课题申报工作,积极推荐有研究和实用价值的课题,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和水平。

2.课题申报的范围既可依据《指南》进行申报,也可结合实际自拟课题进行申报。

3.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教职工均可申报,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 6人。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3个项目的申报。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4.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3个月至6个月,偏重成果的提升和总结。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统一打印),于7月13日前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室(办公楼1428室),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并统一填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21538517@qq.com。请每位申报者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将课题申请表的首页粘贴在档案袋上,各部门、单位的汇总表排序要与申报的纸质材料顺序相一致。

2.高教研究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后为获准立项课题。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

附件3:长春工业大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汇总表

长春工业大学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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