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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6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5/10/16 11:04:28][阅读1530次]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我校将组织吉林省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申报工作。与此同时,教育厅还发布了《关于印发< 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制定了《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对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立项时间、申报限额、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方面都做了调整,具体见附件5。

按照文件要求,此次课题申报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10月22日~28日为吉林省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时间,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课题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课题,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和水平。

2.课题申报的范围可参照《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报者自定。

3.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教职工均可申报,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统一打印),并提供电子版申请书。请每位申报者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将课题申请表的首页粘贴在档案袋上,于10月28日前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室,逾期不予受理。本次申报由各单位、各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并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汇总表排序要与申报的纸质材料、电子版申请书顺序相一致,电子版发送至gaojiaosuo111@163.com

2.高教研究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后为学校推荐立项课题,报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 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4.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5.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方案附件中的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和结项验收书等在高等教育研究所网站下载服务中下载查看)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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