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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科院《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望我校广大教师积极申报,按通知的要求组织材料,由各学院统一盖章和填写汇总表(电子版)后,在5月4日~5月8日期间将相关评奖材料交至高教所高教研究室(主楼1428室,电话:85716246),具体要求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第九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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