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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7/5/23 15:44:55][阅读1349次]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7)24号),我校将组织吉林省2017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请欲申报立项的教职工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本次申报由部门、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排序要与申报的纸质材料顺序相一致。按照文件要求,此次课题申报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下午3点之前(下午4点报送评审专家,过期不候)

二、申报地点:高教所高教研究室(主楼1428室,电话85716246,联系人:乔江艳)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课题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课题,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和水平。

2.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3.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主持申报新的课题;凡被取消省级课题资格的课题主持人2年内不得主持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4.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和《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盲审表》一式4份,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与相应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电子稿和汇总表请以各部门、各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邮件标明“教育厅课题申报”字样。

5.高教研究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后为学校初选推荐立项课题,6月30日之前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高教处。

附件:1. 关于做好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及立项指南

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盲审表

4. 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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