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2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8/3/12 11:23:06][阅读513次]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我校近期将组织此项课题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规划课题,重点课题从申报课题中择优评定。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立项的相关人员积极参与。

一、申报要求及程序

1.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教学成果奖的培育积累素材、孵化成果、凝练特色,在本次课题申报过程中,学校将重点扶持和推荐学校层面、学院层面和专业层面综合改革方面的课题,课题立项应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方案要有持续性和稳定性,课题立项要符合和支撑学校发展和学院教育教学总体改革思路。

2.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在研究期间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它课题研究工作;作为课题主要参研人员,只能同时参与两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

3.申报的课题需要经过学院和学术委员会的推荐,填写《学院审查意见表》,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要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至吉林省教科办。非院系人员申报课题无需填写此表。本次申请以部门、单位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排序要与申报的纸质材料顺序相一致。

4.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申请·评审书》1 式 3 份,《活页》1 式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与相应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标注“吉林省教科办课题申报+姓名”。

5.申报序号不用个人填写,交送后统一填写。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

三、申报地点:高教所高教研究室(主楼1428室,电话85716246,联系人:王美)

附件1:2018年度立项申报通知

附件2:2018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18版)

附件4:活页(2018版)

附件5:汇总登记表

附件6:学院审查意见表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3月9日


[点击下载附件]

上一条:关于转发《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申报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8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