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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3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6/6/3 14:29:58][阅读1443次]


关于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吉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的通知》精神,促进我省“十三五”教育科研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第六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优秀项目评选范围主要针对我省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我校限报一项。请有意愿参评的教职工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7日

二、报名地点:高教所高教研究室(主楼1428室 电话85716246 联系人:王美)

三、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审条件

1.圆满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目标,取得原创性成果。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详实,文风端正。

2.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4.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5.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问题的项目不能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同时上报评优汇报材料(评优汇报材料参照评选条件撰写,大致包括立项结题情况、研究内容、过程性情况、主要成果、社会效益等)1份,不少于5000字。将申报表、汇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秀项目评选字样。

附件1.关于评选吉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项目的通知

附件2.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

附件3.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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