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17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科办将统一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工作,同时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4 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 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汇总表不需要文件夹,提供excel表。
2.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结题格式要求
1.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务必准确。
2.课题类别中,重点课题填写为“重点”,一般规划课题填写为“一般”,思政、督导等专项课题填写为“思政专项”、“督导专项”。
3.起止时间为立项时间至实际结题时间,格式仿照“2020.06-2023.06”。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压缩包1份,发送至gaojiaosuo111@163.com.以“姓名+2023教科院结题”命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乔江艳;电话:15943056294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