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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24]1号)的文件要求,学校近期将组织该项评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教职工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行政管理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类成果。

本次评奖分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本次评奖采取限额推荐,学校限额推荐20项。

2.本次评奖每人只限申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

3.系列丛书只能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教材类成果;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的论文;

(4)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

(5)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本次评奖由各部门、各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成果原件、成果材料初审后统一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为https://jykygl.jlipedu.cn:8085/。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2.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转载、引用或被采纳情况证明,成果示范、推广及社会影响等情况证明。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 2 个 PDF 文件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50 兆。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邮件标明“教科院评奖+学院或部门”字样。

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 2 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除了著作类,其他类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3.申报联系人:乔江艳(电话:85716246)

 

附件:1.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

  2.吉林省第十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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