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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3 作者: 来源: 高等教育研究所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及清理2020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我校近期将组织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同时按要求对2020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结题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申请书(2025版)。结题申请书中新增“课题资助经费决算表”一栏,仅限有经费资助课题组填写。结题申请书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2.结题报告。不少于 8000 字。

3.成果材料。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1本(著作需寄送原件);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主要包括立项通知书、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书、研究方案、调研报告、问卷等。

5.变更材料。即经管理部门审批的变更审批表,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变更无管理部门审批视为无效。

上传文档均须为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50M。除著作需纸质版原件,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结题方式

课题结题材料需提供电子材料纸质版《结题申请书》,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提交2021年以后的立项课题登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jykygl.jlipedu.cn:8085/)在线完成结题材料填报和提交工作2020年立项课题不需要网上申报。

三、工作安排

请申报本次课题结题的负责人按照附件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成果要求进行自查,符合结题要求的于7月4日下班之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以“学院+2025上半年教科院课题结题”命名。同时提交纸质版《结题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至南湖校区新图书馆5532。纸质版著作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乔江艳;电话:85716246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2025版)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登记汇总表

3.关于印发《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5年6月23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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