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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研究”课题研究任务委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1/11/17 8:32:57][阅读2284次]


关于“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研究”课题研究任务委托的通知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我国高等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 目前,提高质量的一个迫切任务就是加快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全国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分类体系和多元质量评价标准,实现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为此,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成立“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研究课题组”,加强对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的科学研究。

高等教育质量分类及其标准的研究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课题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精神,立足于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把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作为本项研究的工作重点,为制定国家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服务。

“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研究”是一项重大的政策研究,研究成果必须切实可行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推进课题研究深入开展,课题组根据研究任务要求,将高等教育质量分类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思路与方法、维度、标准、政策选择与制度设计等研究工作分别委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等高校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具体任务分工和要求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1.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综合研究: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吴岩研究员;

2.高等教育质量分类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基础:厦门大学邬大光教授;

3.高等教育质量分类的思路与方法:长春工业大学张德江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王保华教授;

4.高等教育质量分类的维度:常熟理工学院朱林生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赵婷婷教授;

5.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的政策选择与制度设计:大连理工大学李志义教授。

二、课题研究进度

课题组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形成课题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三、课题研究经费

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课题组拨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等单位研究经费各3万元。经费管理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执行。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高等教育质量分类标准研究”课题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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