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课题管理 > 正文

关于教育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有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0-06-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2010/6/4 10:48:15][阅读2008次]


各课题负责人: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的完成率,使教育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根据立项部门与结项部门相一致的原则,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的研究进度要求,与结项部门及时联系,完成结项工作。在我校立项的校级教育科研课题与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由我校高教所组织安排结题。各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后及时将结题材料送至高教所高教研究室(主楼1566),以便于高教所组织课题结项工作。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0年6月4日


无附件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10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课题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长春工业大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