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4 8:27:46][阅读25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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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高等教育强国战略研究,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配合学校“文化年”建设,我校将开展2009年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工作。为保证课题立项的质量和水平,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了《长春工业大学2009年教育科研立项课题指南》(简称《指南》),下面就课题立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7月15日——9月15日为学校申报2009年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时间,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参与。
⒈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课题申报工作,积极推荐有研究和实用价值的课题,保证立项课题的质量和水平。
⒉ 课题申报的范围既可依据《长春工业大学2009年教育科研立项课题指南》进行申报,也可结合本校实际自拟课题进行申报。课题分为两类: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⒊ 凡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教职工均可申报,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 5 人。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
⒋ 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2004年以前所立的各级教育科研课题未完成的人员此次不得申报。
⒈ 申报人要认真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表》一式3份(用A4纸统一打印),于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室(主楼1566室)。
⒉ 高教研究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后为获准立项课题。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2009年教育科研课题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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