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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吉教高[2022]13号),我校近期将组织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请要申报立项的教师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本次申报由部门、单位统一组织,统一填写汇总表(电子版)。按照文件要求,此次课题申报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6:00前(之后报送评审专家,请务必按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人要认真填写《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与《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111@163.com,邮件标明“2023年教育厅高教处课题申报+学院或部门”字样。

  三、申报联系人:乔江艳(电话:15943056294)

  四、具体要求和说明

  1.本次课题申报只设普通课题,没有专项课题。本年度课题立项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学校宏观层面、学院(系)中观层面和教师微观层面。各类别课题立项数在学校、学院(系)和教师三层次的比例为1:2:2左右。

  2.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吉林省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

  3.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且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及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主持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4.高等教育研究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由主管校长审定后为学校初选推荐立项课题,之后进行网上申报,报送教育厅。

 

附件:

1.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3.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

4.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5.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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