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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实效性,发挥市(州)教科办及高校相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切实提高结题工作质量,搭建学习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文件夹名称为“课题负责人姓名”;内含 4 个子文件 夹,分别命名为“1.结题申请书”“2.结题报告”“3.研究成果 及佐证材料”“4.过程性材料”;子文件夹里的文档均须为 PDF格式,结题文件容量不超过 50M。

   2.研究成果限报 5 项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著作、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按照重要性依次排列。

   3.成果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原件的扫描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须将负责人姓名突出显示)及完整内文;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扫描件及著作原件1 本;成果为调研咨询报告的,须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复制比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复制比不超过20%。

 4.过程性材料包括: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及变更审批表等,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材料均为电子材料。

二、结题格式要求

1.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姓名务必准确。

2.课题类别中,重点课题填写为“重点”,一般规划课题填写为“一般”,思政、督导等专项课题填写为“思政专项”、“督导专项”。

3.起止时间为立项时间至实际结题时间,格式仿照“2018.01-2021.06”。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压缩包1份,发送至gaojiaosuo111@163.com.以“单位全称+2022教科院结题”命名或“姓名+2022教科院结题”。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王美。电话:8571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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